鸡泽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加强办案纪律
工作情况
根据市院邯检发字〔2019〕5号文件《关于开展加强办案纪律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杜绝私设“小金库”等现象发生。我院检务督察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现将开展加强办案纪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上级院开展加强办案纪律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办理案件的各项法律、法规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聚焦此次加强办案纪律工作做得自查,在全院组织开展是否私设“小金库”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进行深入对照检查,强化担当负责,集中推进办案纪律自查工作,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环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领导保障机制。成立我院加强办案纪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检务督察部门牵头负责全院专项督察。各部门切实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认真对本次清理工作开展自查和抽查。
二是建立集中学习机制。我院成立了每周四为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日”。以此次活动为抓手,我院已入额检察官及司法改革前具有办案资格的检察院和助理检察员集中学习了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了办案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了各部门办案人员严于律己,更好的服务社会。
三是建立督导问责机制。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计划、有重点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特别要运用好抽查核实这个有力手段,随时掌握办案人员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院以及上级院工作安排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