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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中,检察长把司法救助金送到被害人病房
时间:2024-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司法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让我们全家人感受到司法温暖!感谢检察长,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12月27日,鸡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莫建文专程来到县中医院,将五万元司法救助金送给病床上的乔某某,安慰乔某某安心养伤,早日康复,乔某某及家人连声致谢。

2022年9月的一天,乔某某因郝某交通肇事案致其颈椎、肺部等部位严重损伤,经司法鉴定为重伤一级。案发至今一直住院治疗,治疗费已达八十多万元,多为借款。其间,郝某仅支付了八万元费用。乔某某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丈夫照顾,其儿子外出打工,孙子、孙女都上小学,全家没有固定收入,生活上极为困难。突如其来的横祸让乔某某一家陷入困境。

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此案中,发现乔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及时移交院控告申诉部门。主办检察官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确认乔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院主要领导沟通协调,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逐级审定,决定向乔某某拨付国家司法救助金五万元。

莫建文检察长表示,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民心工程,关系到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切身利益,务必做到“应助尽助”。今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大力提升司法救助质效,把一笔笔“暖心钱”及时送到因案致困当事人手中。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26件26人,发放救助金204000元,为历年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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