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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0-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

 

 

 

鸡泽县人民检察院

 

 

 

 

 

 

 

 

 

 

 

 

 

 

 

 

鸡泽县人民检察院编制

鸡泽县财政局审核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

 

年度目标及保障措施

 

    一、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一)产出目标

目标1、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及时完成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100%。

目标2、对服务对象承诺的事项在承诺时间内完成率达到100%。

(二)成本目标

目标1:人均公用经费控制在1.6万元以内。

目标2、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预算资金管理效率目标

目标1:预算编制及时、规范、准确、细化。其中:中央提前下达资金细化率达到80%,省、市提前下达资金细化率达到70%以上。

目标2:支出进度达到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序时进度。其中:6月末达到50%,9月末达到75%,10月末达到90%,年末达到95%以上。

目标3:资金使用合规率达到100%。

目标4: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及时、完整。

目标5: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率达到100%。

(四)部门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我院将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为目标,以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忠诚履职,奋发作为,为建设幸福鸡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成率达到100%;诉讼期限内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达到90%以上;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息讼息访率达到50%以上;各项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达到100%。

2、部门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检查监督职责绩效目标: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出庭意见采纳率达到80%以上;错捕、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率低于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结率达到80%以上。

2)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职责绩效目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率达到80%以上,错案率低于5%。

3)检察事务管理职责绩效目标: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各项综合事务工作完成率达到100%。

(五)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目标1:检察院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当事人对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满意度达到80%以上;

目标2:检察院履行"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职责,被执行人及相关当事人、办案机关、社会各界监督行为及效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目标3:检察院履行"检察事务管理职责,机关工作人员及来访来询人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年初、年中分别向县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依法批捕、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

二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

三是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我院在2018年要坚持把机关作风整顿、司法公信建设年和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突出查找问题,对症制定措施,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作表率。深入开展学习十九大等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等,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分工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努力使我院的工作整体合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检察职能有效发挥。

四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始终坚持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促使检察干警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精神,以学促做。弘扬后池愚公移山精神,激发干事创业劲头,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争做合格党员。坚持真学实做,加强开展各项活动,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是坚持文化育检,文化助检,文化兴检。创建书香检察文化,提升干警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己,促进各项检查工作发展。

六是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如期完成转隶等各项检察任务。

七是加强基础保障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立足保障各项业务部门工作的前提下,加强对机关考勤值班、车辆管理、办案安全等方面开展经常性专项督察,严格问责,严肃机关纪律作风,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151鸡泽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

 

 

 

 

 

  1、查办职务犯罪

 

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侦查工作;分析全县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对策;研究制定全县反贪反渎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办理全县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推进全县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

使我县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位于先进行列

查办全县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案件的比例

95%

90%

80%

<80%

案件侦结率

70%

65%

55%

<55%

查办大要案比率

50%

45%

35%

<35%

  2、预防职务犯罪

 

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方式,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

以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预防调查等多种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次数

4

3

2

<2

对职务犯罪了解度

100%

95%

90%

<90%

预防服务和教育次数

4

3

2

<2

二、检察监督

167.00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1、侦查监督

167.00

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成率

90%

80%

70%

<70%

错捕、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率

1%

3%

5%

>5%

批延准确率

100%

98%

95%

<95%

  2、公诉和审判监督

 

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

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出审查意见,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办理案件数

100

80

50

<50

诉讼期限内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

90%

80%

70%

<70%

出庭意见采纳数

80%

70%

60%

<60%

  3、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案件审结率

80%

70%

60%

<60%

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息讼息访率

50%

40%

30%

<30%

检察建议采纳率

80%

70%

60%

<60%

  4、刑事执行检察

 

依法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

保障刑罚执行和刑事执行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

纠正意见或建议的采纳率

90%

85%

80%

<80%

  5、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办理全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使我县未检在全市检察机关位于先进行列

不捕、不诉率

40%

30%

20%

<20%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率

80%

70%

60%

<60%

案件办结率

80%

70%

60%

<60%

附条件不起诉率

10%

5%

1%

<1%

特殊检察制度适用率

70%

50%

30%

<30%

  6、司法辅助

 

保障办案安全;开展全县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司法鉴定案件办结率

75%

60%

45%

<45%

出警及时率

90%

70%

60%

<60%

法警装备购置率

90%

70%

60%

<60%

三、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

 

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县院管辖的信访、举报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1、涉检信访办理

 

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

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率

90%

80%

60%

<60%

法定期限内办结率

90%

80%

60%

<60%

错案率

5%

10%

15%

>15%

  2、举报管理、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

 

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保护被赔偿人和被救助人合法权益。

举报移送立案率

50%

40%

30%

<30%

举报线索处置率

100%

95%

90%

<90%

涉检国家赔偿率

90%

80%

60%

<60%

司法救助率

90%

80%

60%

<60%

法定期限内办结率

100%

95%

90%

<90%

四、检察事务管理

110.25

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

 

 

 

 

 

  1、综合业务管理

80.00

确定全县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各项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2、综合事务管理

30.25

开展全县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对外交流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各项综合事务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151鸡泽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目代  

预算收支项目

预算金额

 

预算收入

679.12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79.12

 

其中:财政拨款

522.12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专项收入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

157.00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

 

 

   其他

 

2

基金预算拨款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

 

 

   专项债务收入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4

财政专户核拨

 

5

其他来源收入

 

 

其中: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

679.12

1

基本支出

401.87

 

其中:人员经费

366.06

 

   日常公用经费

35.81

2

项目支出

277.25

 

其中:本级支出

277.25

 

   对下补助

 

3

其他支出

 

 

专题一
专题二 法律法规
专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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