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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检察院 认真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时间:2020-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9日,鸡泽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三个规定”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工作。

 

 

会上,王爱宿传达领学了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指示批示精神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检察干警坚决筑牢思想防线,在检察履职中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学峰强调,要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抓好学习贯彻执行。一是加强学习。通过组织学习、测试等多渠道、多形式,进一步学习“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相关内容和举措,准确把握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二是强化措施。对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检务督察部门通过抽查、约谈等方式,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让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成为常态。三是领导带头。院党组要把“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执纪从严,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推动各项纪律规定在全院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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